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要求和《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在我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我院提前招生已完成各阶段测试、统分、核分及省考试院系统确认等环节工作,现将各专业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30日。录取考生名单一经公示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放弃录取的资格。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起到5月30日止,共10个工作日。
4、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0577-88417726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0577-88412441(兼传真)
学院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编:325006。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