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主要工作内容 | 主要负责 单 位 |
3月21日前 | 1、根据国家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分学科专业统计合格生源名单。 2、根椐国家教育部精神和要求起草我校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3、在校园网上初步确定复试时间。 4、开展预调剂工作。 5、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6、公布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研究生院 |
3月22-23日 | 7、各学院分管院领导组织学位点领衔人、学位点助手和复试专家进行复试工作培训,布置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等。 8、发放复试通知书(报考本校的一志愿合格生源和调剂考生)。 9、各学院和学位点制定复试方案,报研究生院并对社会和考生公布。 10、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命题、制卷)。 | 学 院 招生学科 |
3月25日 | 11、考生(含调剂考生)按要求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资格审查,并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到学院报到、领取复试具体办法和安排。资格审查和报到统一在生命科学楼一楼进行(各学院指定研究生秘书负责报到和发放复试安排表和具体办法)。 | 研究生院 学 院 |
3月25-4月5日 | 12、各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13、各学院、学科组织英语口语和英语听力测试。 14、各学院、学科组织专业面试。 15、学校组织心理健康测试(3月25日-26日)。 16、校医院组织体检(3月25日-26日)。 17、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18、学院将拟录名单报研究生院。 | 研究生院 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校 医 院 学 院 招生学科 |
4月6-10日 | 19、少量调剂考生及破格考生的复试。 20、审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21、上报拟录取名单。 | 研究生院 学 院 招生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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