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以及2017年湖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点和进程安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破格相关要求:
一、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二、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和专业。
三、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四、破格复试考生不能调剂录取。
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均可以破格复试和录取。
六、破格比例不得超过下达给本单位招生总规模(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但不包含专项计划、少民骨干计划以及单考计划)的3%。
七、破格复试的程序和要求向社会公示,各单位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对破格复试和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和把关,确保程序的正义和录取的公平。破格名单和考生相关证明材料报省考试院审核备案。
八、破格申请的学生填报我校申请书(附1)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
附(点击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