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2017年共有8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40人)、公共管理(43人)、法律(法学)(30人)、法律(非法学)(10人)、旅游管理(10人)、机械工程(10人)、计算机技术(10人)、环境工程(10人)。
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