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类别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
必考 | 选考 | ||||
公共课程 |
1 2 3 4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大学语文 教育学 |
2 4 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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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论课程 |
5 6 7 8 9 10 |
运动解剖学 运动生理学 学校体育学 运动心理学 健康教育学 中学体育教学法 |
5 5 5 4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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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理论课程 |
11 12 13 14 |
田径理论 球类理论 武术理论 体操理论 |
8 10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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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程 |
15 16 |
体能学 运动竞赛学 |
4 4 |
任选一门 | |
技术课程 |
17 18 19 20 21 22 23 |
田径 足球 篮球 排球 体操 武术 游泳 |
2 2 2 2 2 2 2 |
任选三门 |
说明:
1、理论课程考试:15门(14门必考+1门选考),计73学分;技术课程考试:在7门技术课中任选3门,计6学分;总计81学分。
2、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按原计划考试过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的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