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1. 现场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2. 施工单位在编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包含防火安全措施内容。
3. 现场应明确划分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
4. 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邮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4)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于三级用火作业
2. 动火审批程序:
1)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 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规范,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3) 三级动火作业由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4) 动火证当日有效
3. 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比两个10L的灭火器;临时木工加工、油漆作业等每25 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仓库、油库、危化品库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保证消防水源充足。
4. 文明施工主要内容:
1) 规范场容、场貌,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 2)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和氛围
3) 减少施工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4)落实项目文化建设
5. 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6. 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
7. 根据产品的特点,可以分别对成品、半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等具体保护措施。
护就是提前防护;包就是进行包裹。盖就是包面覆盖;封就是局部封闭;
8. 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同属于危险源。
9. 现场临时用水包括生产用水、机械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10. 消防干管直径应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警告标志图形是黑色,背景为黄色;指令标志图形是白色,背景为蓝色;提示标志图形是白色,背景为绿色。
11. 重要部位和关键岗位必须设置能提供相应安全信息的安全警示牌。
12. 多个安全警示牌在一起布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进行排列,各标志牌之间的距离至少应为标志牌尺寸的0.2倍。
13. 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和建设、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等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