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考生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rsks.sdhrs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2016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