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相关学院复试考核,我校2016年港澳台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业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19日-6月1日。若对拟录取人员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学校监察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监察处 E-mail:jiancha@ouc.edu.cn 电话:66782733
研招办 E-mail:hdyzb@ouc.edu.cn 电话:66782080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eb.ouc.edu.cn/yzb/c2/fe/c5926a4991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