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因教育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工作尚未结束,故录取通知书及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预计6月上旬方可发放,具体时间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信息。
为方便考生办理有关手续,现将人事档案、户口、及党员组织关系转递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人事档案转递地址
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转递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接收单位为:鲁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收人:王海峰;邮编:264025;联系电话:0535-6681458。
二、关于户口迁移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有关规定:
1.户籍不在山东省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户籍在山东省的新生,仅限户口已经迁入原本科毕业院校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方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户籍在山东的其他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2.符合迁移户口条件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世学路184号鲁东大学。《户口迁移证》必须机器打印,字迹清楚,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印章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底部必须用铅笔填写上本人身高及血型。
3.迁移户口的考生,报到时须上交《户口迁移证》原件以及复印件(B5纸复印)1份,二代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须在一页上)1份。
4.新生户口一旦迁入我校,须到研究生毕业时方可迁出,在学期间一律不得再迁出,请新生慎重选择是否迁移户口。
三、关于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递
中共党员须转递组织关系,党员档案请随本人人事档案一并转递到鲁东大学研招办,以便审核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自己携带,请勿放在党员档案中。山东省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为:中共鲁东大学党委;山东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为: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新生报到后再由烟台市委组织部介绍至鲁东大学党委)。
四、关于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考生如欲更改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或联系方式,请于通知书发放前(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自行登陆《鲁东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查询修改系统》修改(因系统浏览器兼容性问题,可能导致信息保存失败的个别情况,请修改提交后务必再次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是否保存成功)。凡是鲁东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名时所留通信地址为“鲁东大学”的考生,系统默认领取方式为“自取”。
鲁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