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陕教体〔2008〕4号)精神,以及《西安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进一步发挥体育、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特长生)招生工作机制对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发展的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道路,丰富校园文化,努力为体育艺术后备人才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不断提升我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二、特长生招生项目
全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项目如下:
1.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15个):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击剑、围棋、轮滑、举重、游泳、射箭、射击、健美操。
2.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6个):声乐、器乐、舞蹈(不含体育舞蹈)、戏剧(曲)、美术、书法。
三、招收特长生学校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地区)、雁塔区(以下简称城六区)各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学校须经市教育局进行资格认定。临潼区、长安区(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地区)、阎良区、高陵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以下简称四区三县)各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学校须经区县教育局进行资格认定。
(一)符合招收体育特长生学校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2.市级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示范校。
3.西安市学生体育团队、体教结合班所在学校。
4.经省教育部门批准的体育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和训练中心所在学校。
5.教育部命名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二)符合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
2.教育部评定的“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3.西安市学生艺术团队所在学校。
4.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招收艺术特长生班资格的学校。
四、特长生招生计划
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各学校统招生计划中,与招生总计划同时申报、同时下达。
(一)招生计划确定办法
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1)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数量不超过本校统招生计划的7%;
(2)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和训练中心招生数量不超过本校统招生计划的5%;
(3)市级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示范学校、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数量不超过本校统招生计划的3%。
(4)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特长生班(体教结合班),按规定班额列入本校统招生计划。
(5)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计划在原有其他类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每所学校不超过22人列入该校统招生计划。
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1)国家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招生数量不超过本校统招生计划的7%;
(2)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招生数量不超过本校统招生计划的5%;
(3)市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招生数量不超过该本校统招生计划的3%。
(4)经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艺术特长生班,按规定班额列入本校统招生计划。
各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按上述要求分别申报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计划。除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外,具备不同级别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以最高级别的招生比例或人数申报本校特长生计划。特长生招生学校有新增项目需增加特长生招生计划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项目设置及发展情况予以审批。
(二)招生计划申报审批程序。
城六区特长生招生计划申报审批程序为:由学校提出招生计划初步意见,报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区教育局汇总填报《2016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汇总表》(见附件)于3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批。同时,各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基础教育分区县招生计划建议数和编报普通中学分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市教发〔2016〕22号)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四区三县特长生招生计划申报审批程序为:由学校提出招生计划初步意见,报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于2016年4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
五、特长生的报名审查
(一)特长生的报名要求。
1.体育类专业要求:在初中阶段(截止特长生报名时间)参加国家、省、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不含趣味运动会和单项技术比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比赛前16名,或省级比赛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6名,或已在市教育局备案的区县级比赛前3名的初中毕业生。获奖项目需与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一致。
2.艺术特长生专业要求:在初中阶段(截止特长生报名时间)参加国家、省、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省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在区县教育部门举办(须已在市教育局备案)的艺术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初中毕业生。获奖项目需与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一致。
(二)特长生报名条件审查程序
城六区特长生报名审查程序详见《2016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查及市级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另文下发)。报考特长生的学生需出具参加相关比赛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对于参加集体项目比赛获奖的,需由学校或区县教育局出具有关比赛获奖情况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四区三县特长生由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上述工作程序进行资格认定,经本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
六、特长生的市级专业考试
1.城六区报名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的市级专业考试。市级专业考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公示,统一审查,统一上报”的原则,在中招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四区三县制定本区县特长生专业考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自行组织实施。
七、特长生的录取
(一)城六区特长生录取方法
1.考生和招生学校达成意向。市级专业考试合格者,按照招生项目与学生报考专业一致的原则,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招生学校根据所需项目与考生达成意向。招生学校可根据情况组织校级专业测试,校级专业测试要公开、公正、透明,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本校组织的校级专业测试,不得跨项目达成意向。
2.达成录取意向的考生,必须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在“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应栏目中填涂与意向学校一致的志愿信息。未填报意向学校或填报其他学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
3.已和招生学校达成意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城六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招生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
(二)四区三县由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上述工作程序进行录取,经本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四区三县招收特长生只能在本区县范围内进行录取。
八、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一)落实工作责任
2016年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中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部门、有关学校要落实工作责任,保证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公示制度
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部门要将招生学校的招收项目、招生计划、专业考试合格名单、达成意向名单等向社会公布,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组建巡查小组进行监督检查。
(三)完善诚信制度
在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区县教育部门要与有关学校,学校和学生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四)加强招生工作宣传
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向本校毕业生宣传特长生招生政策,按时完成特长生报名及初审工作;各招生学校要加大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面向社会、考生及家长及时公开本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工作方案以及招生工作进展情况,保证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加大惩处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个人在特长生报名条件审查、专业考试、达成意向、录取等过程中不得加收考生任何费用,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教育纪检部门负责进行调查和核实,一经核实,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取消其招收特长生的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特长生录取资格,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考试违规违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