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专业技术雇员。
一、招聘人数
普通专业技术雇员1名,主要承担局机关普通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计算机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计算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备三年以上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项目开发、实施、管理经验;
(四)熟悉电子病历、医生工作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
(五)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六)广东省户籍,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shrss.gov.cn)和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网站(http://www.fswsj.gov.cn)发布。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5月1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JPG格式,30KB以内)、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于2016年5月11日前一并发到电子邮箱,报名邮箱为:fswjrs@sina.com。联系电话:83389624。
(三)资格审查:在面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需携带报名表(内贴小一寸红底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场,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事项
经我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行政能力测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招考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笔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的比例则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对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雇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首次签订雇用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市直机关单位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