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海区丹灶镇现公开招录辅警25人(其中男性24人,女性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报考辅警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
4、具有E牌以上驾驶证;
5、佛山户籍,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放宽至4.6,特殊专业人员矫正视力不少于5.0),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伍兵放宽至1.65米),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7、符合以下条件的有关要求可适当放宽:
(1)全日制公安院校(含司法类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对计算机、法律、财会、中文等特殊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3)具有特种作战技能的退伍兵(指具有格斗、潜水、空降等特殊技能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4)退伍兵的,户籍可放宽至省内,同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佛山户籍退伍兵优先;
(5)在本镇具有连续两年以上治安、交通协管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须经单位书面推荐;
(6)特殊专业、特种作战技能人员由区辅警办认定。
8、在本镇政府各部门的现职人员需经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收容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二、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报考人员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除外)。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需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及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丹灶派出所,地址:丹灶镇金沙夏沙路(金沙中学侧),联系电话:0757-85443540。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治安员证、协管员证、摩托车或汽车驾驶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4张。现场报名时需按报考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内容包括仪容、步姿、身高、体重的初检,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接受报名。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我所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笔试,项目及合格标准为:
(1)男1000米跑,4分30秒合格;
(2)女800米跑,4分25秒合格。
对特种作战技能的测试按有关规定执行。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公安业务、行政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
3、面试
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以体能测试和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人数1:3时,则体能测试合格者均可进入面试。
(三)、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体能测试占20%计算总成绩,从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高低顺序,按照拟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考生总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四)、体验和政审。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政审和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可从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五)、培训。由丹灶镇辅警办组织被录用辅警进行岗前培训。
(六)、签订劳动合同。经培训合格后,由治安联防大队与被录用辅警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二)本公告的“以上和以下”均含本数;
(三)本镇具有连续两年以上治安、交通协管工作经历的年限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
丹灶镇辅警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