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生•年。
二、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勤奋学习、表现突出、潜心研究、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设置
等级 | 金额(元/生•年) | 比例 |
一等 | 15000 | 20% |
二等 | 10000 | 40% |
三、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等研究生培养机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助学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6000元/生•年(其中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和学校承担的标准为18000元/生•年,导师承担的标准为8000元/生•年)。
四、“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由学校设立,政治思想优良、责任心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申请“三助”岗位,并通过工作获得岗位津贴。研究生“三助”岗位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助医。各岗位助理均可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五、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困难补助金,主要用于救助遭遇特殊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缓解研究生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每学期申请一次,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研究生实际困难情况审核发放。临时性困难补助的补助标准为500—1000元,特别困难补助的一般标准为1000—1500元。
六、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难以支付学费的研究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新生绿色通道
学校设立新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以凭当地主管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在没有完成交费之前,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其后再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等途径完成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