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5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1、本次共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限4男1女),岗位为合同制法警。
2、学历要求:本科以上,专业不限;年龄要求:18周岁—28周岁;薪资待遇:按劳动合同制人员确定。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3、本次招聘工作按《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法警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被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实行2年一聘。
4、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
5、报名地点: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6、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一吋证件照3张等相关材料到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7、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1—67914100,李老师。
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嵩明县就业局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