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各县(区)公开选拔30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临翔区(4名)
共青团临翔区委书记1名;
临翔区乡(镇)副乡(镇)长3名。
2、云县(3名)
云县文体局副局长1名;
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1名;
云县中医院副院长1名。
3、凤庆县(3名)
凤庆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教导员1名;
凤庆县妇联副主席1名;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
4、永德县(3名)
永德县纪委宣教室主任1名;
永德县大山乡副乡长1名;
永德县班卡乡副乡长1名。
5、镇康县(3名)
镇康县农业局副局长1名;
镇康县文体局副局长1名;
镇康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1名。
6、耿马自治县(5名)
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
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1名;
耿马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耿马自治县商务局副局长1名;
耿马自治县外事办清水河片区开发办公室主任1名。
7、双江自治县(4名)
双江自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
共青团双江自治县委副书记1名;
双江自治县文体局副局长1名;
双江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8、沧源自治县(5名)
沧源自治县接待办副主任1名;
共青团沧源自治县委副书记1名;
沧源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沧源自治县乡(镇)副乡(镇)长2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在各县(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符合选拔基
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中公开选拔。
各县(区)公开选拔的具体范围详见各县(区)公选公告。
二、公开选拔的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符合如下资格:
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间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时间满4年(2006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级、科员职务时间累计满4年。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时间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各县(区)公选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详见各县(区)公选公告。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通过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开推荐、资格复审、考试(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各县(区)公选办统一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在云南网上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纸质(16K纸质)及拷贝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通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6K纸质);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正规照片5张及照片电子版。
报名地点:各县(区)委组织部。
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公开推荐
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于2010年8月5日以前召开会议,对本地、本部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县(区)委管理职务推荐人员范围确定。
推荐时要注意引导参会人员综合考虑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尤其是要把好政治素质关,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出来参加公开选拔考试。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审查确定参加报名考试的初步人选。
(三)资格复审
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于2010年8月10日以前,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确保报考人员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复审合格、所报考职位达到开考比例人数要求的报考人员,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在笔试考试前发放准考证,领取地点:各县(区)委组织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地点设在各县(区)。
笔试拟定于2010年8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委组织部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考务安排等工作由县(区)公选办牵头组织。
笔试结束后,笔试结果通知本人。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县(区)相关媒体公布。
面试拟定于2010年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委组织部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由各县(区)公选办统一组织,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各考场面试答辩全部结束之后,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由各县(区)公选办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五)组织考察
1.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考察组在对每个职位的人选考察结束后,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和使用建议。
(六)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
1.县(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区)委常委会议研究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经县(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2.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
3.拟任人选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提名。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
本公告由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3—2122025;监督电话:0883—12380
各县(区)咨询电话:
临翔区委组织部0883—2166343
云县委组织部0883—3211029
凤庆县委组织部0883—4211137
永德县委组织部0883—5220810
镇康县委组织部0883—6630176
耿马自治县委组织部0883—6121712
双江自治县委组织部0883—7623033
沧源自治县委组织部0883—7123234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