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临沧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全市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临人发〔2010〕132号)。我县2010年度原计划考录公务员29名,公安系统13名,乡镇党镇综合岗位10名(其中1名缅语翻译岗因报名人数达不到1:3而不能开考),乡镇财政系统岗位6名。2010年度实际考录公务员28名,进入面试考生共计54人。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全省统一划定最低笔试控制分数线40分(已按百分比折算),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低于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为100分, 1:1招考的岗位按1:1进入面试最低控制线为70分,其他岗位为60分。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本人必须于2010年7月26日至27日到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原件,不提供原件的不予认可,享受相关笔试加分的考生还须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凡属虚报加分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全国任何地方的足球游戏。在单位供职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面试
我县的面试考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选派,面试时间为2010年7月29日至30日,为期2天。面试地点:南伞新县城四班子楼四楼人大会议室。所有面试考生必须于28日上午7:30以前到新县城四班子楼四楼人大会议室集中听取有关面试安排。
四、考核和体检
此次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考名额进行等额考核,考核合格者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公安局报考人员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拟录用公安人民警察的人员还需进行体能测试。
五、公示及录用审批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组织部、人事局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新录用公务员必须进行任职前培训,并进行公务员宣誓。
六、有关要求
(一)整个面试录用工作期间,在组织部、人事局发出面试、考核、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录用资格。
(二)为维护整个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保证公务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在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整个面试过程邀请人大、政协、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四)我县2010年度公务员笔试成绩在镇康县政务信息网站公布,也可到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查询。
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
镇康县人事局
二0一0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