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200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红河州公安机关200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及《红河州200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录用办法》的规定,现将面试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报考州商务局、州戒毒劳教所、州地税系统、州工商系统职位进入考核(政审)、体检程序人员名单详见附表《考核(政审)、体检人员名单》。
2、报考全州公安系统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表《体能素质测试人员名单》。
3、考核(政审)、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出现不合格人员时,按《红河州200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红河州公安机关200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及《红河州200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录用办法》规定的政策、程序办理。
附:
红河州人事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