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2月21日8:30至12:00,地点为泰州市锦泰宾馆(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02号)。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5)表彰奖励材料。对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轮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选聘工作结束后,录用人员不再退还,未录用人员予以退还。
二、心理素质调查及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统一安排食宿,并组织进行心理素质调查及面试。心理素质调查采取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时间为2月21日晚。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时间为2月22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为2月23日上午。
四、考察、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采取一定形式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并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聘用人员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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