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流动人口
比较规范的“流动人口”,主要是指那些暂时离开常住地,在另一地区短期滞留、居住、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口,其中绝大多数是从农村转移出来进城务工经商的富余劳动力。流动与迁移是两种相似但又有区别的现象,流动人口与迁移人口虽然都进行空间的位移,但迁移是在永久变更居住地意向指导下的一种活动,而流动是短期的、往复的,不导致当事人常住地的改变。
流动人口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人或群体在社会生活中所必需的义务、活动、物品等在空间上是彼此分离的。从个人或群体的角度观察,一方面是与常住地联系在一起的归属、义务、权利和物品,另一方面是常住地以外存在的各种活动、机会、物品,由此导致人口由常住地向满足各种需求的地点移动。
(二)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不断扩大的流动人口已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动力源,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大量农民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与优化组合;庞大农民工队伍所形成的人力资源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成为支撑我国制造业具有持久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同时,大量流动人口到城镇定居和就业,加快了我国城镇化步伐。然而,大量的流动人口,也给社会和城市建设带来了相应的问题。
1.流动人口管理法规滞后,服务功能不强
流动人口管理中,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备;另一方面,有些已出台的政策法规未能很好地执行。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都存有很大空间。我国各地时有发生的一些有关流动人口的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充分反映出我国需要在法律法规上进行必要的改进,以便使流动人口更好地为城市、为经济建设服务。
2.流动人口管理尚未形成统一的管理网络,难以统一管理
随着流动人口数量和规模的增大,原来的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当前,能够对流动人口实行管理的部门有公安、计生、卫生、劳动等部门。虽然管理部门较多,但这些部门是各司其职,各管各的一块,比如计生部门只管计生,卫生部门只管健康检查,实际上,由于缺乏统一的目标、协调的行动,谁都没有真正管到位。因此,最终的局面是失管、漏管严重。流动人口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和口径,各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统一的管理网络系统尚未建立。因此,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的管理,是对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
3.房屋租赁管理成为流动人口管理的巨大障碍
流动人口居住在城市,住房问题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很多出租房屋设备简陋,安全隐患严重。另外,租房者身份复杂、来历不明,房主对租房人不了解,只顾房价不讲安全,更不查验租房者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闲杂人员出出进进,为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藏身之地。失控的房屋租赁已成为社会稳定的第一隐患。因此,应当加大对出租房的管理工作,规范流动人口的居住。
4.暂住证管理发展滞后
暂住证制度已经实施多年。但是,暂住证的办理程序虽然得到简化,暂住证的办理主动性依然不高。流动人口受居住和从业条件的限制,且经常变化,加之施工单位人员进出频繁,人头难以掌握准确,因登记困难带来办证困难,造成管理上存在失控现象。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后,早出晚归见不到人,加之出租房屋户人、户分离,协管员排查时见不到人,登记核对、催办暂住证难。此外,流动人口办暂住证还出现急用急办、不用不办、不急缓办、办证拖拉等问题。以办证为管理手段前置管理,与清查处罚相结合的“以证管人”的管理思路明显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