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3年度哈尔滨市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周一)6:30分,集合地点为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正门。(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86号)
二、体检对象
报考哈尔滨市检察系统公务员招考职位,且已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务于体检当天早6:30之前到指定地点集合,迟到或无故缺席者按弃权处理。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碳素笔、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报名表及准考证同一底片)。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需将通讯工具关闭,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按体检医院的体检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体检费约500元左右),该费用直接缴付体检医院。
(六)考生可自备食物,待空腹体检项目结束,经体检医生同意后食用。
联系电话:0451-82359156
联系人:李鹏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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