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我区城区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推进教育名区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3名区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提供岗位3个,其中钟灵街小学1个,前进小学1个,南溪四中1个。具体情况详见《宜宾市南溪区2013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业绩优,身体健康,具有学校岗位要求的合格学历,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的在编在职教师。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⑴获省委、省政府或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联合表彰命名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⑵获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⑶获市(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命名的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⑷近五年曾获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一等奖获得者。
⑸近五年曾获市级教学质量二等奖或教研成果二等奖或区县级教学质量一等奖及以上者。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⑴获市(州)委、市(州)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联合表彰命名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⑵获市(州)级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⑶获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命名的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⑷近五年曾获市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赛课二等奖及以上者。
⑸近五年曾获市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二等奖或教育成果三等奖或区县级教学质量一等奖及以上者。
3、符合以下条件者之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⑴获县(区)委、县(区)政府或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表彰命名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⑵获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含市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⑶近五年曾获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⑷近五年曾获县(区)级教育质量或教育成果一等奖或市级及以上教学质量或教育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者。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7月31日。
3、网上报名者请将《报名信息表》电子邮件发至zgg3324549@163.com,待工作员审核基本信息后通知本人是否初审合格。
4、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应携带本人近期半身免冠相片两张、《报名信息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现聘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才市场(文化广场政务中心二楼)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考务费100元。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8月2日下午2:30-5:00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才市场(文化广场政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是说课或试讲。说课或试讲主要通过教师对教材的理解、分析,考核教师驾驭教材、正确传授知识、指导学生等基本教育教学技能的能力。说课或试讲的效果均以量化计分的办法予以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三)确定引进人选
面试得分作为择优选用的主要依据,根据每个岗位的设置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提出拟引进人选。
(四)体检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拟引进教师在区内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六)公示
1.拟选调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手续办理
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应在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引进区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引进人才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南溪区监察局将对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维护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本公告由南溪区人社局、南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3185385(南溪区人社局)
0831-3324549(南溪区教育局)
附件:
《宜宾市南溪区2013年引进区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信息表》来源于中国三江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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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人社局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局
201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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