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招聘麒麟区矿山救护中队救护队员的批复》(麒区政复〔2013〕33号)文件要求,现就麒麟区煤炭工业局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队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体现煤矿矿山救护和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行业特点,注重专业性。
二、招聘人数
拟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队员10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具有曲靖市户籍范围内的符合招聘条件相关人员(含已在乡镇煤矿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煤炭相关专业的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复转军人。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厘米以上的男性。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急、慢性病,具有能够胜任煤矿井下作业场所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考的情形。
四、招聘的程序和步骤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曲靖日报和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6日——6月12日(7天),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一楼大厅(地址:麒麟西路283号,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右侧,联系人:黄秋燕、孙琼英,联系电话:0874-3323151)。
3.报名注意事项:
(1)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未就业证明;近期免冠半寸照片3张。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和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2)填写《曲靖市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合同制救护队员招聘报名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由现场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查报名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认可。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由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现场监督。初审合格后报麒麟区煤炭工业局矿山救护队员招聘工作组进行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1.体能测试参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规范》和《云南省矿山救护队员达标考核细则》(云矿救指〔2009〕11号)。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若体能测试达80分及以上(含80分)的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1时,确定体能测试达到80分及以上人员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若体能测试80分及以上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达到3︰1的比例为止。在规定比例内,体能测试分数相同的,可参加笔试。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五)考试事宜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煤炭法律法规》、《煤炭安全规程》及地方煤矿管理相关知识,复习资料自备。
(2)面试。满分50分,由报考人员对考官提问进行现场解答,面试评委现场评分。
2.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累加计算。
3.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发放笔试《准考证》:于笔试前2天电话通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确定初选人员。考试结果公布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报招聘工作组审定后确定,向社会公示。总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确定初选人员时若出现相同分数,按以下条件顺次确定:(1)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2)煤炭专业学历高者优先。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煤矿救护规程》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招聘的救护队员签订劳动合同,驻扎基地在麒麟区东山镇境内高家村煤管所,工资待遇参照现在岗救护队员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工作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由麒麟区煤炭工业局纪委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74— 3313086 0874— 3330461
麒麟区煤炭工业局矿山救护队员招聘工作组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