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招聘煤矿驻矿监督员的批复》(麒区政复〔2013〕32号)文件要求,现就麒麟区煤炭工业局招聘合同制煤矿驻矿监督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拟招聘合同制煤矿驻矿监督员30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具有云南省户籍范围内的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人员(含已在乡镇煤矿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热爱煤炭事业,熟悉煤炭产业政策和煤炭法律法规,具有煤炭安全技术管理所需的相关知识和相应技能。
3.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煤炭院校采煤、地测、矿井通风与安全、机电等涉煤专业应届、历届毕业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对口。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急、慢性病,能够胜任煤矿作业场所安全监管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考的情形。
四、招聘的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曲靖日报和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6日——6月12日(7天),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一楼大厅(地址:麒麟西路283号,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右侧,联系人:黄秋燕、孙琼英,联系电话:0874-3323151)。
3.报名注意事项:
(1)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未就业证明,近期免冠半寸照片3张。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和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2)填写《曲靖市麒麟区煤炭工业局煤矿驻矿监督员招聘报名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由现场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查报名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认可。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由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现场监督。初审合格后报麒麟区煤炭工业局煤矿驻矿监督员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四)发放笔试《准考证》: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于笔试前2天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事宜
1.考试分为笔试和实作能力测试。笔试科目满分100分,主要考煤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煤炭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复习资料自备;实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地方煤矿管理井下实际操作能力。
2.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实作能力测试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实作能力测试成绩占60%。
3.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如遇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实作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若实作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煤炭专业学历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考《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体检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缺额数依次各进行一次递补。
(七)拟定人员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麒麟区煤炭工业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麒麟区煤炭工业局煤矿驻矿监督员招聘工作组审定后确定拟定人员。
五、煤矿驻矿监督员的待遇和人员管理
按照《曲靖市麒麟区煤矿监督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工作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由麒麟区煤炭工业局纪委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74— 3313086
0874— 3330461
麒麟区煤炭工业局煤矿驻矿监督员招聘工作组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