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和我县教育系统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需求实际,经县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我县教育系统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2013年需求情况见附件1。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国家“211”、 “985”工程院校),户籍不限,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湖州户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应届毕业生。
3.荣获“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年龄48周岁以下)、荣获“省教坛新秀”荣誉称号(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浙江省户籍,一直来从事学校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在编在职优秀教师。
4.辅导学生多次获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浙江省户籍,一直来从事学校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在编在职优秀教师。
5.荣获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辅导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年龄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劳动部门颁发)和高中教师资格的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户籍不限。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行政中心B楼1210室)。报名时间统一截止至2013年2月28日。报名时须提交《2013年德清县教育局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并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
2.审核初选。由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送现场面试通知。
3.组织面试。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来德清参加现场面试。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预签约。
4.安排实习。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安排2-3个月的岗位实习。实习期间组织统一体检,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参照德清县委人才办《德清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实习管理办法》(德人才办【2010】1号)执行。符合条件引进的在编在职教师不安排实习。
5.考核录用。由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和教育局对实习期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引进的在编在职教师组织考察,报经组织部部务会议审议同意后,对拟录用人员在德清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6.对录用人员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同单位事业在编人员标准发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须满10年,未满10年的不得带编制调离我县教育系统。
三、相关政策
1.关于编制。凡符合条件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聘任岗位不受学校岗位设置限制。
2.关于工资福利和生活待遇。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参照聘用单位同类人员发放。
另外,根据被录用人员的学历层次,对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元的专项补贴,五年内分三次计发:第一次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到岗后发给40%,第二次在履行合同满三年后发给30%,第三次在履行合同满五年后发给30%。同时,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定期健康体检服务。
3.关于职称评审。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工作的,硕士生三年后初定为中级,博士生直接定为中级。符合晋升上一级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
4.关于住房保障。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由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照规定优先安排到县人才公寓入住,并可优先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5.关于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随调家属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县教育局积极协助推荐就业,配偶暂无工作的,其人事档案关系免费挂靠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其随迁父母、配偶、子女,准予在县内任何地点入户,其未成年子女转入本县中小学或幼儿园,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入学(园),收费按县同类学校学生标准执行。
6.关于人才培养和发展。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可参加本县“千里马奖”等各类先进的评选。同时,优先推荐申报省市人才工程培养人选;优先选派参加各类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或学习深造;按有关程序优先推荐列入县管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7.关于留学人员的引进。引进的留学人员来本县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可与本人出国前工龄和在国外攻读硕博士学位年限等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若其本人在国外攻读硕博士前未参加工作的,其攻读硕博士学位的年限可视作工龄,与来我县工作时间合并为连续工龄,可作为工资认定和晋级的依据。
凡涉及与本办法同性质、同类型或符合省市相关优惠政策的,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
四、其他事项
1.海外留学人员应是应届硕博士毕业生,取得的硕博士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全日制国家 “211”、 “985”工程院校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历(湖州户籍),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同等条件下优先。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聘用后必须在二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学历、学位证明,并于当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可适当延迟到当年年底前。
4.联系电话:0572-8064639、8061705、8062792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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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德清县教育局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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