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港口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强化港口区纪检监察工作,港口区纪委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综合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期间出生)。
2.专业、学历及其它要求:
(1)法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扎实写作功底。
4.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5.在写作方面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励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上午8:00—18:00)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纪委监委办公室(304室)。
网上报名请将《防城港市港口区纪委监委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及有关证件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fcggkjw@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电话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770-2861721。
3.报名材料要求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相关奖励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照片1张及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时提交一份个人事迹材料,原件核验后归还,其它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应聘者于2024年7月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审查结束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1.时间:2024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龙山南路88号港口区纪委监委。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取平均值的方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考核和体检
从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质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面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递补。
(五)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三年一聘,试用期为两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新聘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防城港市港口区纪委监委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412e63c8-18fc-4312-853f-a64ad55456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