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消防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
招聘消防员5名(限男性)。聘用人员由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管理,履行消防工作有关职责。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
(五)会熟练操作电脑;
(六)退役军人、持有B级及以上驾照、具有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经历的优先;
(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有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或强制戒毒等处罚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者辞退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21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结束。
2.报名地点: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简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1份。
(二)资格审查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驾驶证、简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三)流程:面试、试驾、体测、体检。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由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体检,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如达不到使用单位管理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2.转正扣除五险一金后实发工资3300元/月;
九、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蒋从奎 13577577338
李 梅 18725321361
邮箱:jcxdzb@126.com
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byHyluptjeJRL4JAd10U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