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空缺工作岗位,更好地做好市人民政府运转和保障工作,经研究,拟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调公务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人数及岗位
(一)选调范围。全国范围内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数及岗位。本次公开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综合管理职位10名(其中,女性不超过选调人数的50%),岗位均为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文秘岗位,主要从事办公室日常文秘、会务、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公务员,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对党忠诚、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善于学习、实践、总结,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和操作知识;
3.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新录用乡镇公务员须满足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条件(选调生除外);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岗位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或任职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三)有关说明
1.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不得高于现任职位的职务层次,选调后确定职级依据报考职位确定(现任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宣威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宣威发布等媒体公开发布。后续各个选调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仅通过宣威市政府门户网发布,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原则上现场报名,因疫情防控等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1月10—11日(或视情况适当延长),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考人持规定的报名资料到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办理报名手续(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建设东街213号)。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3.邮寄地址。云南省宣威市建设东街213号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秘书股。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将相关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359166858@qq.com。
(1)《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可,本人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5)《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6)所在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7)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3张(同时提交同底电子版jpg格式,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8)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5.资格审查。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核发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若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按比例相应调减选调人数。
6.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参加选调人员需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选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3)“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4)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5)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后续选调程序结束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给正常参与后续选调程序带来不便。后续若有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最新要求为准。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选调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培训班。
笔试定于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上午9:30举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在笔试前1天持身份证到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8室领取。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3天内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四)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员与拟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选调工作结束。
1.面试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面试方案及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5.考生放弃面试,须提前3日向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缺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面试人员即纳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范围。主要评价报考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和奖励情况、岗位匹配度等,评价指标设置详见《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表》。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签到处提交与经历业绩评价有关的有效资料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1份本人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且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落款处签字摁手印。经历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要注重写实,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学习及工作简历、年度考核及受表彰情况、工作以来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属于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自我评价等;要求文字表述简练、准确,逻辑关系严密。
经历业绩评价在派驻纪检监察现场监督下进行,由7人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实施,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得分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开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选调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选调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选调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一)从事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选调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公务员选调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选调咨询电话: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秘书股:0874—7160188
监督举报电话:宣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874—7165279
六、本公告所有附件请从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本公告所在网页下载,报考人不得修改有关表格的内容和结构。
七、本公告由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3: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表.doc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来源:http://www.xw.gov.cn/d/file/content/2020/12/5fe5d21c1ff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