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屯溪一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的通知
屯溪一中,市直各公、民办初中:
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要求,现将屯溪一中面向屯溪区指标分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到校指标总数
根据《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屯溪一中普通类面向屯溪招生计划数继续按80%比例分配到市直各公、民办初中学校。今年屯溪一中普通类面向屯溪招收585人,即指标分配总数为585*80%=468人。具体分配到校指标数见附件。
二、到校指标使用对象
1.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应届考生。
2.在市直报名点报名的屯溪户籍应届考生。
三、到校指标生录取办法
根据各校分配指标,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符合指标生录取条件的考生未填报屯溪一中志愿,或综合素质评价未达到规定等次的,则收回该部分指标,纳入统招计划录取。具体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
四、有关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对屯溪一中到校指标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及时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政策,指导学生合理填报志愿。
2.各校必须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要建立资格审查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指标生资格审查工作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2512903,2512905),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附件:2020年黄山市屯溪一中到校指标计划表
黄山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
附件:2020年黄山市屯溪一中到校指标计划表.doc【26 KB】
文章来源:http://jyj.huangshan.gov.cn/Content/show/JA004/31104/1/1106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