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河南警察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名,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学院简介
河南警察学院是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我省唯一的一所省管公安本科院校,承担着学历教育和民警培训的双重职能。学院立足于为河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突出地域和行业特色。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开展继续学历教育,强化在职民警培训,培养具有过硬的政治品格、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有一定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德法兼修的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专门人才。目前,学院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半数以上,绝大多数已成为公安队伍的中坚力量,学院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院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人事工作院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部(人事处)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事处),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标准、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原则。
四、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计划及要求
按照豫人社办【2020】33号文件要求,今年招聘主要面向2018、2019、2020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南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警察学院网站(http://hnp.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9日至7月1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则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16日8:00至7月18日17:30,按要求发送以下材料至报名邮箱:hnjcxyrcyj@hnp.edu.cn。
(1)如实填写的《河南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命名为: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姓名。
(2)与报名表同底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要求: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字节小于30kb,照片清晰。命名为: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姓名。
2.报考资格初审。2020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为报考资格初审时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报考资格初审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本人报名邮箱。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博士研究生岗位除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通过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报名审核结果,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未按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4.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7月17日9:00—7月20日17:00期间,将考务费60元(每科为30元,两科60元)缴至账号:261110753741(户名:河南警察学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分行)。备注为: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姓名。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工作人员于2020年7月23日8:00至7月24日17:30通过电子邮箱将准考证发送至报考人员邮箱,请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报考人员通过准考证获悉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面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及河南警察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1)笔试内容:根据学院需求和职位特点进行命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课程试讲两种形式进行。报名应聘管理岗位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报名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和课程试讲。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课程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教学方法和能力、教学效果、语言表达能力、授课仪态、多媒体应用等综合素质。
结构化面试和课程试讲在河南警察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应聘者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未按期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者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河南警察学院网站(http://hnp.edu.cn/)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专业技术岗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课程试讲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统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由河南警察学院具体实施。如有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河南警察学院网站(http://hnp.edu.cn/)公布。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能测评、体检合格人员由河南警察学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情况,经河南警察学院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警察学院网站(http://hnp.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和《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人员授予警衔。
八、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委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违反纪律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注意事项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警察学院网站(http://hnp.edu.cn/)为本次招聘信息公布的主要途径。
咨询电话:
0371-56817109 0371-56817051 河南警察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1-56817177 河南警察学院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0371-69690394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附件:
1.7.9新-河南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7.9河南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xlsx
来源:http://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4aef1408279926e601279e53eac517a5/f51416ef39504fbbad06037a28bb14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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