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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报道,备受关注的《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出炉,这是南宁市首次就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立法。其中明确:拒绝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拒绝提供服务是不是就要赶下车?”意见稿一出,立即引来广泛关注。大家在肯定立法初衷的同时,也提出了很多质疑。“由于国家、广西尚未制定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的法律法规,‘公交优先’缺乏法制保障;财政对公交的投入与补贴补偿机制没有建立,对公交事业发展的扶持机制和投入力度不够,公交服务质量也受到影响;公交经营管理制度滞后,行业监管难度较大。因此,亟须出台政府立法,把公交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南宁市法制办公室相关同志说。
针对“不让座就拒绝提供服务”的规定,舆论褒贬不一。有支持者认为,公交立法是进步,该规定能规范、塑造乘客文明乘车行为;而反对者则提出,不让座是道德问题,通过立法“强制”,混淆了法律与道德,有点变味,可操作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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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法制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如果乘客拒绝给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让座,驾驶员和乘务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对此,你怎么看?
【答题要点】
1.“让座难”的背后突显民众道德失范与道德滑坡但也应看到公共资源供给不足,因此有必要使用法律唤醒民众的道德行为回归,让法律与道德并行的同时也要加强公共资源供给。
2.联系实际:现今因为让座问题“大打出手”、“破口大骂”、“停车要求礼让”、“广场舞群体与青年争夺篮球场大打出手”等一系列问题亟待法制维护公共秩序,同时“常回家看看”入法对于民众道德的约束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3.用法律规范民众行为的影响有:1)有效的制止不文明行为;2)用法治唤醒民众的良知与道德;3)构建民众法制思维和法制型社会建设
4.执行法制所存在的客观问题:1)老弱病残孕的划分具体标准问题;2)中、青年人突发疾病是否享有权利等不能忽视;3)传统道德被法制捆绑引质疑
5.出现“让座难”的原因:1)公共资源供给不足;2)民众道德滑坡;3)家庭教育缺失;4)学校教育缺位;5)媒体引导缺少常态化
6.治理“让座难”建议:1)执行前明确法律细则;2)媒体、学校、家长联动宣传引导法制与道德观念;3)完善公共交通供给;4)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资源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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