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在2017年6月在我区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 请到教育局招生办领取毕业证书及材料。
发放安排:
时间:2017年11月7日—12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地点:桂城南新三路3号教育局1楼招生办
联系电话:86332355
二、领取办法:
携带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用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领,领取时应带:由毕业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毕业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者身份证及这三证的复印件(三证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可复印在委托书背面〉,代领者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领取的毕业专业及专业代码)。
三、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南海区招生办
201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