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户籍岗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户籍岗位辅警4名,主要从事户籍业务咨询电话的接听工作,有文秘、后勤、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具有较好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打字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5、有违法生育(含违法收养)子女记录的;
6.其他公安机关认为不合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一楼委托推荐窗口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6日至9月1日(报名时间截至9月1日17时30分)。
3.报名材料:填写《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户口本、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所有原件带齐备查收),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上交的有关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户政中心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上机操作测试
户政中心于9月6日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到户政中心进行上机操作测试,主要考察电脑基本操作、应用办公软件使用和打字速度等。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面试
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取前10名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主要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取前6名人员到珠海市人民医院进行体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户政中心组织实施。
(六)公示
公示。根据报考人员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网、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一)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待遇为实收1800元/人月(五险由聘用单位统一缴纳,无住房公积金)。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全程监督。监督或投诉电话:8642235。
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