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一、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五)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六) 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 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二) 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也可申请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注册计量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全国统一评卷,作答前请应试人员务必必阅读试卷封二或专用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其余4个科目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
四、报名办法
注册计量师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各科目考试的人员,要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一级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二级考试合格,由省(区、市)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六、登记注册
注册计量师实行注册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尽内容请参照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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