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层次人才到汝阳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按照《中共汝阳县委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汝文〔201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40名专业急需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引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40名,具体引进计划和岗位详见《汝阳县2017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和海外留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其中医学专业人员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6.同一岗位报名的人员,中共党员、有同类岗位工作经验、业绩突出的优先;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汝阳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有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引才程序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汝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引进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录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网上报名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汝阳县人才办(县委办公楼202室)。
现场报名时提交《汝阳县2017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5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海外留学研究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有职称及学术研究成果的可一并提供。
(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网上报名人员请登录汝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ry.ly.gov
.cn)、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http://www.ryrsj.com),下载《汝阳县2017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一并发送至汝阳县人才引进工作报名邮箱(ryrcyj@163.com)。在报名表中插入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初审(2017年9月1日至9月7日)。报名人员请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始终。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复审(2017年9月8日至9月15日)。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需填写《汝阳县2017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与报名表上传照片一致),到汝阳县人才办(县委办公楼202室)进行复审。
通过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2017年9月18日至9月30日)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语言表达、人际沟通、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应试人员按电话通知要求,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依照《汝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来汝复审及面试的交通费用凭票报销,食宿费补助300元/天。
(四)体检和考察
按计划引进人数1:1.5(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书要写明最低服务年限、遵守管理办法、服从组织安排等内容。
(五)公示
拟引进人员在汝阳县人民政府网、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和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经研究确定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由县编委、人事、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所有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不能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待遇
1.招聘人才使用全额拨款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试用期为一年;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2.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后,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的安家费,同时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特殊奖励”,并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免费提供单套住房(50㎡左右)。
3.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可纳入县拔尖人才队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5年服务期满并继续在汝阳工作的,经用人单位及县人才办考核合格,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每年发放3000元生活津贴。
4.发放“一卡通”。县人才办为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制作并发放《汝阳县高层次人才卡》,实行“一卡通”服务。1、持卡可免费游览县内景点;2、持卡可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3、持卡在县属公立医院就医免收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挂号费,并优先安排检查、治疗;4、持卡可享受每年至少一次的免费体检(1000元左右标准);5、持卡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自由择校学习;6、持卡可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5.配偶愿意一同来汝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由县政府负责安排公益性岗位。
6.保险政策。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
7.若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带有科研项目或技术专利落户汝阳的,由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其兴业发展。
六、管理措施
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引进人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岗位服务期限承诺书,明确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申请调离汝阳,若服务期不满调离汝阳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已发放的安家费须全额退回。
七、信息发布
汝阳县人民政府网、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0379-68258966
八、其他事宜
1.本方案中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本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
2.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由汝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法律顾问:杨志斌(汝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1、汝阳县2017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doc
2、汝阳县2017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及填表说明.doc
3、网上报名提供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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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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