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韩庄镇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扶贫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用人单位):韩庄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计划:招聘20名扶贫专干,其中男性10名,女性10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汤阴县户籍或在汤阴县长期居住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普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汤阴县韩庄镇人民政府。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证件:
a、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b、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韩庄镇2017年招聘扶贫专干报名登记表》,并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效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为综合试卷,试题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试人员参加面试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报名条件的韩庄镇贫困家庭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照其他考生最高成绩确定。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3、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 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用人员待遇为:按照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咨询电话:0372—6213642(工作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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