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22号]和《梅列区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梅教人(2017)6号]文件精神,特提出我区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方案。
一、补充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补充招聘岗位、名额
(一)中学
学 科 | 数 学 | 物 理 | 政 治 | 综合 实践 | 合计 |
名额 | 1 | 1 | 1 | 1 | 4 |
(二)小学
学 科 | 语 文 | 数 学 | 综合 实践 | 合计 |
名额 | 7 | 3 | 1 | 11 |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2.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8日至1999年3月18日期间出生,下同);
4.应聘中小学岗位必须是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持有报到证),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5.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
四、补充招聘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7月11日—17日,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2.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梅列教育信息网)于2017年7月24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核。(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加分证明、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往届生须提供网上学历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入围面试资格,按省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3月18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放宽至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五、补充招聘面试程序与面试方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
按照《2017年梅列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方案》[梅教人(2017)14号]文件执行。
综合实践面试教材:初中为中学八年级上下册;小学为小学四年级上下册。
3.面试时间
初定2017年7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工作由梅列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相互配合,区教育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经调查核实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试、考核加分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7]3号)文件精神,对志愿服务西部(含研究生支教团)、服务欠发达地区及“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加后再折算总分)。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加分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有关加分材料须于7月20日前送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
6.考试成绩的计算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成绩按笔试成绩(原始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
六、聘用办法
1.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即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天内未与区教育局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及体检不合格的空额按参加面试人选的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拟聘人选经公示、复核合格(政审)后,先由第一轮招聘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我局届时公布的具体应聘学校岗位(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安排我局届时公布的具体应聘学校岗位),再安排第二轮补充招聘考生到相应空缺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梅列教育信息网址:http://www.mljy.net
咨询电话: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 0598-8957603,联系人:陈老师。
六、纪律和监督
1.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梅列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梅列区教育局 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梅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