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22号)及《将乐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精神,现就做好将乐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分配办法
(一)经全省统一笔试,我县教育局组织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后,目前岗位空缺20名,具体补充招聘岗位如下:城区:高中物理1人,高中语文3人,高中数学1人,初中语文2人,小学语文6人,小学数学4人,乡镇:初中政治1人,初中数学1人,初中生物1人。
(二)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将乐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办法
(一)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我县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招聘程序、聘用办法等严格按照《将乐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三)按照四月份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按照闽教办师〔2017〕22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对象在7月11日至17日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
(二)加分规定
符合《将乐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中加分的考生请于2017年7月19日前将有关证明书面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逾期视为不作加分处理。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补充招聘的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将乐教育信息网”首页的“公告公告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3.参加补充招聘教师的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在报考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为保证补充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补充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地点:教育局四楼监察室,监督电话:0598-2359185,咨询电话:0598-2269263。
5.本通知仅适用于本次补充招聘,未尽事宜由将乐县教育局、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将乐县教育局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将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