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科员,选调岗位分别为建筑工程类岗位2名、房地产管理类岗位1名、法制类岗位2名。
二、选调人数:5名。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
(二)符合招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选调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1 | 建筑工程类 | 2 | 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以上学历 | 建筑类、土木类、工程管理专业 |
2 | 房地产管理类 | 1 | 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 | |
3 | 法制类 | 2 | 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法学类专业 |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名。
(三)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四)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
(五)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2017年7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以邮寄方式寄至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事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1张,体现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等。同时请将报名表和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4531813@qq.com,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佛山市住建管理局选调+姓名+选调专业岗位(例:佛山市住建管理局选调+张三+建筑工程类)”。
材料寄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城门头西路4号市住建管理局人事科收,邮编:528000,联系电话:0757-82626778。
(二)资格审核。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我局将比照人员素质能力和人岗匹配情况择优筛选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审核情况,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其余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分别进行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根据笔试、面试的情况,综合择优拟报中共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按岗位需要确定拟选调对象。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按规定对人选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依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集中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六)录取。拟选调人员考察、体检合格,且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后,经中共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党组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