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就揭阳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经资格审核合格(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须体能测评合格且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内)的考生(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6月5日至9日进行(各职位的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一),每天上午8时30分开始,下午14时30分开始。
三、面试地点
根据粤人社发〔2017〕120号文精神,报考我市职位的考生到潮州市面试,面试地点在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地址:潮州市湘桥区东山路中段),交通线路图、乘车方式、附近的酒店等见附件4、5)。
四、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每人回答4道题,时间20分钟。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要密切留意揭阳市或潮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通知或公告。建议我市考生认真查看本人所在职位的面试时间,掌握好本人面试的时间,并自行提前前往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熟悉考场,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二)考生须按照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面试考生须知》、《考生面试流程图》见附件2、3。
(三)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