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审计署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7〕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审计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22日(周日)。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5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6月7日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6月7日—8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24日—6月12日
网上报名是指: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在规定时间携带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经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完成缴费。
(二)凡新报考者,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适用于报考中、高级资格者)。
4.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持往年准考证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备审材料(报名表除外)。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审计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9月29日-10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政策规定
(一)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参阅苏人通〔2004〕94号的规定实行。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组织工作按照原江苏省人事厅、审计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通〔2002〕152号)有关要求进行。
(三)考务组织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考试大纲
(一)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http://www.icnao.cn/auditexam)免费下载。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初、中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技术方法》。《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高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以上参考用书由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出版,可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http://www.icnao.cn/cmepub/ts/?page_index=1&page_type=1&defaultsort=pressdate)直接征订购买。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13〕332号)精神, 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收费60元;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采取刷身份证领取实名发票的方式,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原件至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领取发票,代领者需要分别带齐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发票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区的考生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九、其他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问题,请登录苏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询。
附件:1.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附件1
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联系电话:65301425、65109680
常熟市: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常熟市新颜路215号人社局大院3号楼3楼),联系电话:52805330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三楼),联系电话: 58697730、58981605
昆山市:昆山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昆山市西街21号),联系电话:57518795
吴江区: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厦A206办公室(吴江区开平路300号),联系电话:63950605
太仓市:太仓市人社局职业技术管理科(太仓市柳州路38号北楼305),联系电话:53542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