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审核,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精神及《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美院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进行政审以及调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
1、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需要下载“附件—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政审鉴定表”由院校教务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于5月30日前寄达我院招生办公室。
2、政审合格考生请根据政审表上填报调档时间寄送本人档案;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需要提交政审表,不需要调档,不发调档函。
二、往届毕业生
1、往届毕业生直接调档政审,我院将在近期发放调档函,请注意查收,并将本人档案在6月10日前寄达我院招生办公室。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进行调档工作
四、调档和政审邮寄注意事项:
档案邮寄请选择机要或者EMS,如果需要直接送交档案或政审表,请在上班时间到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1B213招生办公室递交。
邮寄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邮编:310002
收件人:徐老师
电话:0571-87164629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