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以及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管理学院专业复试线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生人数 | 英语 | 专业一 | 总分 |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 20(含推免和自主招收12人,辅导员专项3人) | 45 | 45 | 100 |
二、复试办法
(一)以推荐免试方式或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三)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1.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原件;
2.已获硕士学位证书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者本科毕业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
(四)复试具体要求
1.复试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2.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3.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考生自由选择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领域某前沿问题的一个方向,撰写一篇关于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以及本人对其的认识、看法和主要观点的论文。该论文分为文献综述和自己观点两大部分,字数为3000-6000字,要求正规论文格式,必须列出参考文献等。论文一式五份,复试时提交复试小组。
4.综合能力考核注重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方法技能、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1)考生已有科研成果,占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20%。考生将个人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论著、硕士论文等能证明考生学术科研能力水平的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以便复试小组加以参考。请携带原件以备检查。
(2)综合能力面试,占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60%。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20%。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三、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为5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2×50%+复试成绩×50%。
四、调剂复试程序和破格复试程序
根据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上线人数充足,不接收调剂复试人员和破格复试人员。
五、复试日程安排
注意:下面所列复试时间为初定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复试环节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 | 2017年5月10日 10:00 |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三江楼1419) |
专业能力考核 | 2017年5月10日 14:00-17:00 | 三江楼 1411 三江楼1404 |
综合能力考核 |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学院按招生指标及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学习。学院根据本单位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超出招生限额的再进行导师双向选择,最终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院向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发放调档函,并通知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协议和全脱产学习证明。
同等条件下,非定向就业考生优先录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照《江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管理学院关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推荐免试及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的补充规定》(管字〔2016〕8号)执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0511-88790129,15951283967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