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校专业硕士追加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公示如下:
一、金融、应用统计、资产评估、公共管理等4个专业的追加计划用于已参加我校该专业第一批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但没有被录取的考生。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考生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申请考生名单进行审核,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录取。
二、会计硕士追加计划全部用于非全日制招生指标(注:会计专硕非全日制追加计划29人,第一批招生计划剩余7人,第二批招生计划共计36人)。具体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1、采用自愿申请的方式报名参加复试,申请者仅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会计硕士,且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国家线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出台的《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我校2017年录取非全日制考生有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别,申请定向培养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的推荐证明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对于提出申请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审核,根据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
4、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会计专硕非全日制学费详见南京财经大学二O一七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工商管理硕士追加计划由MBA中心通过全国研究生调剂系统,组织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按照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考生。
四、请满足条件且有意向的第一志愿考生填写“南京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并于4月21日上午12:00前将申请表通过传真(025-86718665)或送至研究生处招生管理科704。逾期将不再接受。
五、本次专业学位调整计划复试录取严格依据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执行(南财研字[20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