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规划建设及环保岗位3人,统计岗位2人,文秘岗位2人、招商及社会服务岗位15人、财务岗位3人、金融岗位2人、法律咨询岗位2人、英语翻译1人。共3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和各项法律制度。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仅限本二及以上)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1999年4月20日至1982年4月20日期间出生)。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等条件(具体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关系者,需解除原劳动关系并出具原单位相关证明。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www.lingshou.gov.cn/zwgk/gsgg/)或邮箱lskfq82527886@163.com(密码82527886)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开发区报名邮箱,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邮箱:lskfqzp123@163.com。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将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本人需真实、准确填写所有信息。是否具有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等证书由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岗位信息表》要求选择。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蓝底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片,请考生确保上传照片图像清晰。上传不清晰的将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3.考务费: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在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www.lingshou.gov.cn/zwgk/gsgg/和考生下载报名表的邮箱进行公示,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将考务费100元转帐至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公帐户。
账户名称:灵寿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账 号:50343001040004610
开户银行:农行灵寿支行
(请一定备注:开发区管委会和本人的身份证号后六位)
4.打印《笔试准考证》。招聘办公室于4月25日前向考生邮箱里发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及时查看自己邮箱,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参加笔试。
5.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公示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报名咨询电话:0311-82527886。
(4)考试比例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及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该招聘岗位后,能调剂到相近应聘岗位的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调整。
四.考试
1.笔试和证件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时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和时间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符合报考条件的研究生可免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为确保笔试质量,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须关注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www.lingshou.gov.cn/zwgk/gsgg/,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提供毕业学校证明)、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证件审核不合格出现面试比例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面试
招聘办公室在面试前3天,将《面试通知单》发送至面试人选邮箱,面试人选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所需求的专业知识。进入面试人员保证手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五.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值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都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六.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办公室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及《关于明确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机制事宜的通知》(石机编【2017】21号)要求,招聘职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到县人社部门履行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位执行,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九.时间安排
1.2017年4月12日—21日。发布招聘公告。
2.4月12日—4月21日。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3.4月25日前。向考生邮箱发送《笔试准考证》,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4.组织笔试(地点和时间见《笔试准考证》),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并进行证件审核,发送《面试通知单》。
5.组织面试(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公布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发放《体检通知单》。
6.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7.公示(为期一周)并办理聘用手续。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www.lingshou.gov.cn/zwgk/gsgg/或拨打咨询电话:0311-82527886。
十.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履行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位执行,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
本公告由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