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曙河生态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坪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四)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财务人员1名。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财务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35周岁以内;从事财会相关工作3年以上。
(二)旅游专业人员2名(限女性)。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58厘米,要求年龄18—30周岁,无违法犯罪记录;旅游管理相关专业(含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薪资待遇。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年薪2.5-3万元,享受“五险”;月平均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福利工资(绩效工资)组成,按月发放;五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各险种缴费基数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变化而导致缴费基数或缴费比例发生变化时,依最新标准执行;食宿自理。
三、报名及考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到2017年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带齐相关简历、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两寸免冠照片3张,到镇坪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原小曙河镇政府院内,联系人:陈静,电话18240857843)。
(二)资格审查。公司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和资料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资料不全或不具备基本条件者取消参考资格)。资料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招聘专业所要求得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职业技能及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四)公示。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审查,对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的(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布,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平等原则录用,试用期三个月,如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报上级备案,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