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南县市场监管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商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招聘协管员7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2名,协助从事质量技术检验检测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3、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6日以后-1999年4月15日前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5、具有一年以上市场监管工作经验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优先聘用。
四、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商南县政府网站、商南县人才交流中心公众号、鹿城通、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5日- 4月20日
2、报名地点:商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城康宁街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301室)
3、报名证件:
(1)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书);
(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
4、报名表的填写:
报名时现场领取《商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该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报名时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考生因联系方式变化或手机关机造成的延误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
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公布的招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
五、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考试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纪律观念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它不良表现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南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由县市场监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协管员聘用合同。合同期为1年,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须经人社局仲裁股鉴证。工资待遇按照《商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由县财政承担,统一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优先续聘留用,不合格者自动解聘。
商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公开招聘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