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市政环境工程学院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增设兼职辅导员岗位。现面向部分院系公开选聘。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哈工大二校区各学院硕博研究生进行选聘
三、选聘名额
择优选聘1-2名兼职辅导员
四、选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撰写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2)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并有兴趣、有意愿、有能力和有精力从事学生工作;
(3)品学兼优并具有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硕士生或在读博士生;
(4)兼职辅导员服务期一般为三至四年,至少为两年。
五、主要职责
兼职辅导员主要负责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的专项学生工作,每名兼职辅导员每周在学工办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半天,总工作时间不低于20小时。
六、选聘方式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将联合学校相关部门统一组织面试考核。
七、聘用待遇
(1)兼职辅导员在服务期内,由市政环境工程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兼职辅导员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2)兼职辅导员在服务期内,学校给予考核合格的兼职辅导员每人每月1500元人民币补助。
八、工作考核
兼职辅导员需参加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的统一考核及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组织的日常考核,考核合格者将由学校统一颁发认证证书,且可参评研究生荣誉和我校学生工作者各项评优。考核不合格者将给予工作提醒谈话、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扣减奖金、直至解除聘约等不同层级的处理措施。
九、报名方式
即日起接受报名,电子版报名表请发送至shanjiyang@126.com,纸质版报名表请交至市政环境工程学院1226办公室(单老师收),报名截止至4月11日11:30。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