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宁市城区2017年中考中招政策总体上保持稳定
今年的中招中考工作延续了去年的基本政策,总体上保持了几个稳定:
(1)实行农村专项招生。为贯彻落实国家面向农村地区专项招生和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的精神,我市三所示范高中学校,青海湟川中学、西宁市第五高级中学、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面向三县农村户籍的考生进行招生,每校招生一个班,每班50人。
(2)实行均衡生招生。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今年将提取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的55%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申报均衡生的考生必须具备的条件:1.有西宁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学生;2.在西宁市城区学校就读,并在就读学校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3.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须达到3A1B以上,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均衡生志愿。
(3)实行特长生招生。为培养学生的兴趣潜能,促进普通高中走特色发展之路,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继续进行特长生招生,招生数额仍由各普通高中按本校计划招生数10%以内自主招收,6月24日在特长生招收学校进行报名,6月25日组织专业测试,测试通过名单由各校公示。
(4)实行二次体育考试。为进一步促进体育考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使考生的运动技能水平得到最好发挥,体育考试分两次进行,在校考生与历届生、回宁生的体育考试时间第一次为4月18日—21日,第二次为5月23日—26日,测试地点在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
2.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有哪些形式?怎样理解“均衡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农村专项招生计划”的涵义?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仍采取特长生、均衡生、统招生多种招生形式。
“均衡生计划”是指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发挥招生政策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导向作用,实行提取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的55%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均衡招生遵循自愿、择优原则,具有均衡生资格的考生在录取中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报考的均衡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内,由高到低录取。被录取的均衡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线下50分。
“特长生计划”是指为发扬高中学校办学传统和特色化发展的需要,各高中学校按本校计划招生数10%以内自主招收特长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依据《西宁市高中阶段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将拟招生特长生的招生方案、考核录取标准、考核录取程序和拟录取结果上报市中考招生办公室,经批复后方可实施,被录取的特长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线下50分。
“农村专项招生计划”是指为贯彻实施国家面向农村地区专项招生和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的精神,我市三所示范高中学校面向三县农村户籍的考生进行招生,每校招生一个班,每班50人。三县教育局依据《西宁市示范高中农村专项招生实施办法》,结合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将拟招生名单和材料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
3.今年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中考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1)制度保障。市中考招生办公室和各学校严格执行中考中招工作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问责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等,保障我市中考中招改革举措的有效落实,确保中考中招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2)组织保障。成立西宁市推进初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中考和中考招生工作。市中考招生办公室制定《西宁市城区2017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精心安排招生过程中的每一环节,严格监督中考中实施流程,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3)监督保障。完善《西宁市中考中招管理监督办法》,市教育局和学校均应成立由社会、家长、教师、学校纪检人员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的中考中招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考工作的重要环节和重点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对重点工作的节点进行全程巡查。
(4)资讯保障。通过《西宁招考信息网》、《西宁晚报》、《西海都市报》和西宁招考微信平台等媒体,实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学校信息公开、特殊加分学生名单公开、录取学生名单公开等,做到考试招生咨讯及时公开,方便群众,保证中考中招工作公平公正。
(5)服务保障。今年还将继续精心编制《西宁市城区2017年中考招生指南》,适时免费发放给全体考生。如考生和家长有疑问,可当面咨询所在初中学校,也可通过电话咨询(0971-4393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