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预防腐败申论范文:论“网络反腐”
近来,“网络反腐”一词成为社会热点。“网络反腐”频频使官员落马,刘铁男、雷政富、杨达才等公职人员相继因网络举报和曝光被立案调查或被免职。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人人参与的“网络反腐”已经成为令贪官闻风丧胆的“利器”。“网络反腐”力量不可小觑,但在其高涨的势头背后也折射出正规反腐制度的缺失。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络的开放性、公开性和透明性使其形成一个人人可以参与的扁平化的舆论场,以声势浩大的“围观”倒逼问题官员被查。但我们也应看到,“网络反腐”所提供的往往是“蛛丝马迹”,而反腐败取得成效的关键,仍在于权威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同时,网络的虚拟性也易产生一些不实信息,造成“误伤”,给当事人带来很大伤害。因此,有关部门亟须健全反腐制度,规范网络举报反腐。
“网络反腐”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机制。作为一种新兴的反腐倡廉手段,“网络反腐”必须在法律制度层面上进行完善。立法机关应及时制定和完善关于网络监督、网络举报人安全和网络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使“网络反腐”做到有法可依。只有加强“网络反腐”的法律制度建设才能使其成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渠道。另外,还需建立对网络舆论的快速反应机制,形成系统的处理“网络反腐”信息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同时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建立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政策理论水平高、专业技术强的“网络反腐”队伍。
“网络反腐”需引导规范网民的举报素质。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达,我国网民群体也越发壮大,但由于受教育程度不同,知识水平、认知程度都参差不齐。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反腐”的作用,减少诽谤、污蔑、盲目跟风等现象的发生,就要加强广大网民的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网民逐渐成长为有理性、有认知能力、有责任感的反腐“新战士”。只有网民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范围内正确行使网络言论自由的权力,才能建立一个良性发展的“网络反腐”环境。
“网络反腐”还需进一步与反腐制度相衔接。温家宝同志曾言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网络只是反映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窗口,只有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体系,与制度化相衔接,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才能确保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促进“网络反腐”持续健康发展。
“网络反腐”是对传统反腐手段的补充和完善,是民众参政的重要手段,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信息源。但归根结底,网络并不是反腐的根本之道,昙花一现的“网络狂欢”亟须制度反腐的跟进。只有建立、完善畅通而透明的反腐渠道,才能打破腐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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