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我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学员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张栋梁、黄宁宁等2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7年3月9日起到3月15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3487349。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9日